我所理解的爱情
宿舍楼下抢修自来水管,整个路面都在淌水,满是泥泞。一辆电动车驶来——又是哪个小懒猫叫了外卖!
随着外卖小哥疾驰而过,像是拉开帷幕一般,我瞥见了这样一幕:
一个男生将女生抱起,准备从道路那边走到这边来。他双手托着女友,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力度,用一个公主抱将女友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尽力让女友感到安全和舒适。怀中的女友亦是紧紧地搂住男友的脖子。两人同时探头看着脚下,又同时对视而笑。女生的娇容上出现了一团红晕,那是点染在初夏荷举一般的粉红,是沉浸于男友力之中的娇羞和欣喜。
于我而言,几近是以一个孩子而非成人的角度来看待青年男女间的爱情的。不同于那些公然你侬我侬的情侣,我并未对此置之一笑,而是被这个男生的绅士风度所打动。毕竟,在我见过的情侣之中,他俩是少有的一对。我身边的朋友,也有交了男女朋友的。当他们提到自己交了男女朋友时,我会有些尴尬地不知如何回答,只能静静地接收这个讯息。
个人认为,这种情愫多为男女之间相互的好感,而非爱情。爱情,是该经历了长久的时间积淀的。这个字眼,略显神圣、庄重,以至于只敢将其放置于纸上书写,而非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曾从奶奶那里听来,关于曾祖父母的爱情。曾祖母年轻时,是当地一个小地主家的小姐。因为曾祖父的勤劳,她放弃了地主家的身份,嫁给了曾祖父,过着贫苦的生活。这听起来像是电视剧里老套的桥段,但情况又的确如此。
长期在外,只有过年时才能跟着父母回老家。虽然对于他俩的印象不太深,但我怎么也不至于忘记他们的逝世。在小学的我被老师告知,妈妈会来接我回家,得马上收拾书包。毫不知情的我还一度为不用上课而欢喜。没料到的是,我们回的,是两百公里开外的老家,是那个曾祖父母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
当时的院子里最显眼的,当属那苍白的麻布与冰冷的钢架一同搭成的简易灵堂。在灵堂的四周,悬挂着木片。那木片很轻,在初冬的寒风中乱舞,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吹掉。木片上面,写有名字,但多数是我不清楚的。想想,应是子孙、亲戚的名字吧。曾祖父走了,因为一次无法承受的跌倒,再也没有站起来,更没又醒过来。他的子孙都去送他最后一程。可就是在他逝去后的一周,曾祖母也随他归去了。
曾在某条老街上,迎面遇见一对拄着拐、牵着手走来的老夫妻。街上安和平静得只有我们三人。我不禁想起曾祖父母:如果他们尚在,会是怎样呢?又或许,他们尚在之时便是这样。农村道路窄得难以称其为路,只能叫“坎”。曾祖父也是拄着拐杖——不同于那对老夫妇的拐杖,为了适应农村土路的湿软度,不得不加宽了杖脚的受力面积。曾祖父侧身在前,右手拄着拐杖,左手牵引着妻子。他们缓缓地挪动着步子,走一步,停一步。发际间的花白已不足以修饰年岁的痕迹,深嵌的纹路在他们的皮肤上道着久远的故事。
一直很喜欢扎西拉姆·多多的情诗——《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默然相爱,静寂欢喜。”诗中所赞颂的,是藏匿于白纱下面的不容轻易揭开的美好。我所理解的爱情,便是这种浓淡相宜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