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刘以鬯《酒徒》
“生锈的感情又逢落雨天,思想在烟圈里捉迷藏。”充满诗意的语言,又有着现代诗的韵味。忍不住把它嚼了又嚼,还是觉得很有味道,什么样的作者才能写出这么让人心动的句子?《酒徒》开篇第一句就轻轻地勾起人们的心弦,一点一点,缓慢而坚定地弹拨着,引着你渐入酒徒的世界。
酒徒的世界里最不能少的,便是酒。不管是葡萄酒,香槟酒,还是其他的酒,只要能让我醉倒,能让我意识迷离,能让我暂时逃离这世界,都是好酒。这才是酒徒,酒徒不在意酒的品种、口味、年份、产地,只要最后是酒就好。“笑容加上酒液等于一朵正在茁壮中的花。”这才是属于酒徒的世界。他说:“我跌入朦胧的境界,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捕捉我的理性。”
生活和酒,缠缠绕绕这么多年,早已是分不清主干枝叶,对酒徒来说,生活就是酒,酒就是生活。但酒徒还是一个文学工作者,一个才华横溢的文学工作者。“思绪凌乱,犹如用剪刀剪出来的纸屑。这纸屑临空一掷,一变而为缓缓下降的思想雪。”文字也是生活,文字也是酒,缠缠绕绕,又分不清枝叶主干。只知道醒了就写字,写累了就饮酒,酒醒了再写字,这才是酒徒的生活啊,但这不是酒徒的人生。
酒徒终日以酒为伴,却不是为了饮酒而饮酒。“我的泪水也含有五百六十三分之九的酒精。这是很有趣的事情。酒精本身就是那样有趣的。只有酒醉时,世界就有趣了。没有钱买酒时,现实是丑恶的。香港这个地方,解下佩刀沽酒的朋友不多。”
他不过是在逃避自己,在放纵自己罢了,酒入喉,似苦还甜,似柔仍烈,却可以让他的思绪任意飘荡,能让他感到无比地安宁。他逃避这现实,他对社会、对人类、对人生、对自己已然绝望,虽然对这一切难以忍受,但他无力抗争,只能以醉酒来逃避和麻醉自己对真相的了解,对现实世界的真实意识。“一杯酒的代价,魔鬼就将我的灵魂买去。”
“缝纫机的长针,企图将脑子里的思想缝在一起。”世事太混杂,有了酒,我才能忘了心里那片为了钱财出卖肉体的明月光,忘了那个纯洁的张丽丽。有了酒,我才能忘了那个为了名利欺骗我的好兄弟,那个叫莫雨的混蛋。有了酒,我才能忘了那个表里不一的女人,明明才19岁就打过胎的任性女孩司马莉。有了酒,我才能忘了那个慈眉善目、将我当成她死去的儿,最后还因我而死的可怜老妇人,那个像母亲一般的雷老太太。不,这些都还不够。有了酒,我就能忘掉这乱了的世道,忘了这没有规则的社会,忘了这为稻粱谋的行业乱象······
看完《酒徒》,弯弯绕绕缠在我心上的,是那些像诗一般优美的语言。他不在意时间,但他知道:“时间是永远不会疲惫的,长针追求短针于无望中。”他也不在意处境,“雨仍未停。玻璃管劈刺土敏士,透过水晶帘,想着远方的酒祸。万马奔腾于椭圆形中脊对街的屋脊上,有北风频打哈欠。”他也没有爱情,他认为“借来的爱情,只是无色无嗅无形的一团,游曳在黑暗中,与黑暗无异。”
跳跃性的语言和抒发性的诗句,是《酒徒》最鲜明的语言特色。读《酒徒》就是在读诗,那些醉酒后的胡思乱想,那些天马行空般的文字,那些看似不着边际的语言,都是他千姿百态的幻想。那些潜藏在字里行间的寂寞和苦痛,那些看似夸张的幽默,又有多少人能穿过作品,去探寻更深处的隐秘和心事。
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也终会经历人生百态,待到岁月不停地变迁,时光不再,谁能想酒徒这般任性,执意照自己的方式活着。你看啊,“魔鬼窃去了灯笼,当心房忘记上锁时。何处有噤默的冷凝,智者遂见明日的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