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地里走出来的诺贝尔奖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作品《红高粱》
莫言,原名管谟业,中国当代著名作家,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的一个农民家庭,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歧视给他的年少生活留下了惨痛记忆。1981年开始小说创作,其代表作品有《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蛙》等,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作为我国文坛上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小说创作和中国先前的小说创作叙事模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有着中华民族的特色创作模式,同时兼具又自己独特的叙事技巧和语言运用,“用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将民间故事、历史事件与当代背景融为一体”。蕴含着深刻的思想道理,给读者留下了大量的思考空间,开启了小说叙事创作的新纪元。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由《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和《奇死》五部组成,充分体现了作者对民族精神以及生命意识的深刻思考。其中《红高粱》是莫言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最初于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问世,1987年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推出。《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故事中塑造了一系列同时具有正义和邪恶的化身的抗日英雄,这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小说的情节主要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主干故事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另一条线由主要人物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故事由戴凤莲出嫁展开,余占鳌给她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红高粱》尽管讲述的是抗战的故事,但其中直白凸显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就像诺贝尔奖对莫言的评价:“他用嘲笑和讽刺的笔触,攻击历史和谬误以及贫乏和政治虚伪。他有技巧的揭露了人类最阴暗的一面,在不经意间给象征赋予了形象。……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没有真理、常识或者同情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人鲁莽、无助且可笑。”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对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这样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1]同时他又塑造了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例如其中的主要人物,“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有着土匪习气的热血汉子、草莽英雄,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他粗野狂暴、勇敢剽悍、风流倜傥,他是高密东北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抗日英雄,他似匪非匪,他杀人越货却能得到谅解与宽恕甚至让他的子孙为之骄傲;而“我”奶奶戴凤莲,是一个极具生命意识、饱含生命的张力,充满野性色彩的叛逆人物,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她嫁给了单廷秀的独生儿子,她不甘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生活在封建社会,可她却不亚于一个女中豪杰,她目光长远,敢作敢当,她积极鼓励余占鳌抗日并且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不仅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作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作品,《红高粱》具有几点较为突出的艺术特色。(一)独特的叙事视角。在小说中,莫言一改传统写作中的叙事角度,整篇文章中都采用第三人称进行叙事,由“我”这样一个儿童的叙事视角来讲述“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故事。从一个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对故事进行叙述,表现出一种全知全能的视角,可以看出莫言在小说里处处都有意提示“我”这个角色的存在,这是为了让故事情节的真实性能够更好地突显出来,与此同时也体现了莫言语言辛辣反讽的特征。(二)写实与象征的手法。例如小说中“红高粱”这一形象,满野的红高粱既是写实,又是象征。写实形象是指它为书中许多重要情节的发展提供了场所,象征意象是指它红彤彤无边无际的景象,它象征着雄强的极具生命活力的民族精神与性格,是巨大、整体的象征,所以在描写时也充满了主观色彩:“每一穗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面孔,所有的高梁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2](三)夸张与变形的语言。在小说中,莫言常采用一些夸张、奇特的语言来描写事物,比如描写太阳是“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黄色的阳光,从浓云中,撕叫着射向道路。”;描写子弹是“在低空中悠闲地飞翔”等等。
《红高粱》小说的主题被诠释为弘扬积极向上的生命力和追求自由的精神,渴望个性解放精神,重建创造精神等,提出人具有“自然人性”——“人”的生存本能与自然情欲。其意图是借助高密东北乡民间原始野性文化的活力来改造孱弱的民族性格,呼唤强有力的生命形态,呼吁中华民族要自尊自强,要有反奴性和反抗性,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民族品质。莫言将民间的世界作为一种理想生存状态加以展示描绘,目的是寻找民族的生命之根,蕴含一种生命人文的关怀。事实上,民间也是有其粗鄙丑陋的一面,如果对此不加选择地描写,也可能失去理想的支撑,丧失了它所应有的人文关怀。而莫言用《红高粱》清楚地向世人阐述了这个主题:原始生命才是中华民族最强悍最有生命力的力量,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根。
小说中既描写了“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戴凤莲旺盛的生存本能与自然情欲、充盈的感性生命的自由与欢乐;同时又肯定了他们的另一侧面,即“社会的人”的“理性生命”。余占鳌面对劫贼的劫财劫色,目睹戴凤莲这一弱女子向自己求助的“亢奋的眼睛”,实难苟安,只得冲上去铲除劫贼,他遵循的就是民间广为流传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准则。小说的描写很清楚:“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3]他们不仅是“感性生命”的两情相悦,而且更是“理性生命”的两颗反叛封建强迫婚姻之心的相通。
《红高粱》小说的主题思想既张扬活得豪爽、个性解放、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同时又歌颂英勇抗日的爱国主义精神。余占鳌与戴凤莲投身于民族革命战争,伏击日军车队,显然既是出于对日寇的痛恨与愤慨之情,也是为了卫国保家乡的崇高目的。《红高粱》想传递给我们与歌颂的便是“灵”与“肉”结合、“情”与“理”统一的像爷爷、奶奶这些人的敢想、敢做、敢爱、敢恨的气概,也可以说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这就是《红高粱》中所表现出来的抗日爱国的主题。例如《游魂的复活》一文写道:作家“只是要复活那些游荡在他的故乡红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于是,投身于民族革命战争的人民化为刘罗汉、余占鳌、奶奶、豆官等个性奇异的人物;而这些高于民族精神的人格,又融汇到特殊氛围--那无边无际散发着甜腥气息的红高粱地,成为悲壮、神圣、永恒的象征。”这显然即是“誓死反抗日本侵略保家卫国的英雄人民永垂不朽”的形象表述。
作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以其《红高粱》系列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了国际对中华文明的肯定,更是中国文学的新起点,无疑为本民族文学走向世界提供契机,促进更多作家获奖,加速中国文学接轨世界文学。如同马丽娣所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满足了中国长期以来对诺贝尔奖的渴望,肯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成就……这既肯定了作家整体创作水平,又为他们进一步提升创作水平,跻身世界文学创造了机遇。”[4]从文学批评和创作的角度来看,莫言无疑给所有的中国作家指明了努力方向,其身后必然会有更多的敢于直视内心、文学表现兼具世界共性和民族特性的中国作家获奖。
参考文献:
[1][2][3]莫言.红高粱家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4]马丽娣.浅谈中国文学与国际重要文学奖项接轨——从莫言《红高粱》系列获诺贝尔文学奖谈起[J].电影评介,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