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时感觉他是用这首歌来自嘲,自我救赎。现在看《百年孤独》,感觉这又是一本有着强烈救赎精神的作品。也许“孤独”本身就是一种救赎吧,因为我们生来孤独,所以并不可耻。
《百年孤独》初读是在中学时期,马尔克斯的小说对那时的我来说有点过于严肃、沉重,阅读更像一种痛苦的仪式而非消遣和享受,留到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开篇那个非同凡响、但被各种教科书分析过多次从而不复新鲜的句子:“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前,准会想去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儿遥远的下午。”从将来往现在之前的一点追述,以最俭省的词语实现了最大的时间跨度,并把线性的时间绕成了一个圈,这是马尔克斯带给中国人的礼物和噩梦。
直到现在重读经典,不得不承认,马尔克斯的小说很富诗意。追忆的时间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诗意。过去、现在、未来都挤在了一个平面上,历史事实在文本的缝隙中不经意地被复苏、还原,而尚未发生的事情又在平平淡淡的氛围里现出轮廓。反复延渗,最后让人感觉时间不是往前流动,却是不停地轮回。于是过去不再伤感——因为它还将在未来重现;未来也不再新奇——因为它就像过去一样。
书中描述的一个现状是,性格决定命运。未从根本处改变性格,任你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倒。家境比努力更重要。布恩迪亚家族打下的江山即便失手了还是留了一片福地给子孙后代。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
马尔克斯对人性的解读太过深刻。书中有人曾把爱情,把事业,把家庭当做生活的全部,但最后又轻易的改变。枕边人新鲜不过最初的一阵,事业拼搏到后期遇上瓶颈也就胆怯后退,百年大家最终只靠女性苦苦支撑。人就是这样善变自私又讨厌的生物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成为生活的全部,生活就是它自己本身,是由非常多的元素组成的。一旦其中任何一样比例过高,生活就会失衡。起初我觉得这本书太让人绝望,直到后面我才发现作者是多么的温柔。
可能你也曾想过,生活是不是就这样了?书中的人也想过。可能你觉得生活没那么甜,任何一切事物都是初期甜美,后期变得苦涩。书中的人也是这么经历过来的。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快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竟然什么都留不住。宛如红楼一场梦,梦醒后,人去楼空。
就像幼时的你在抽泣,你脆弱渺小,身子单薄,什么都做不好。你拼命盼着长大,盼着以后的自己勇敢起来。长大以后你的确进步不少,但只要别人的一句话触及了你旧时的噩梦,你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在房间闷头哭泣的小男孩儿。没人理解,没人陪伴。
我们生活在一个病态的社会里,人们创造无穷的物质,试图让无助得到排解,将不发挥作用的抛弃。人们永无终日的活动,通过无知的中介与世界建立某种联系,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岁月更迭,我们的灵魂依然贫瘠,却依然虔诚的膜拜我们的病态的社会,从不怀疑,偶尔怀疑,又被无法化解的孤独取代。人们连哀伤也被打上了孤独的印记。
为什么企图与世界建立联系,因为人类的孤独企图用爱去化解。而我们用人类的各种语言诠释爱,用各色的行为解读爱,却对它知之甚少。因为我们正以爱的名义伪装自己。世纪之始,本无爱。人类之交,爱蔓延。爱成了替代品,成了手段,人们在爱的面前浅偿折止,遍洋洋得意,以为领悟生存奥义,然后又义无反顾的轮回到自私里。
我们用日,月,年,世纪来标注时间,我们用历史标注我们的劳动,一切真实而又虚幻,自己欺骗自己。直到我们某天老了,分辨不出星期一与星期二,星期天的区别,分辨不出过去与未来,分辨不出梦境与现实,我们的孤独终于不再侵蚀自己,我们抗拒孤独的活动终于失败。爱也无法解救这境地,因为我们从没被赋予爱的能力,除非怜悯自己也称为爱。
汉语言163010223马鸿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