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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解析社会热点

作者:树叶
主要内容     

大众传播解析社会热点

我们生活在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报刊、广播、电视、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渗透到各个阶层和各个角落,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工作、学习和娱乐,大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无一不和大众传播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们获取的信息中的突出信息也就是“热点话题”也与我们所学所接触的传播学密切相关。

社会热点的出现,例如之前王宝强、马蓉事件,前不久的北京幼儿园红黄蓝事件······等等成为热点,成为关注的事件。这种现象的出现首先是由于我们的传播方式从口头传播到文字到印刷再到电子传播的逐渐高级化,多元化。其次也由于传播的媒介技术也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为受众提供了选择和使用的多样性和宽阔性。让信息传播的更宽更广更快。也就让受众关注的事件、敏感的事物成为每日谈论的话题,逐而成为热点。

“热点事件’’原本非常态化的异常事物和社会现象,由于被大量报道和密集提及,从而成为司空见惯,人们常议论的常态化存在。受众者对于这类有趣的事件将会成为一种流行争先恐后地去模仿,例如“难瘦香菇”这个的流行,本来就是一男青年的自录视频,后因媒介的传播就成为了热点。这也符合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施拉姆将“使用和满足”比喻为“自助餐厅”这一说法,食物就是热点话题,自主餐厅的主角就是受众者。受众者对于热点话题的选择与接受都是大部分人所共同接受的,他们都是乐意的去学习、讨论、模仿。这才有了微博、朋友圈、空间刷屏的现象,也有了在大街上到处听到流行语句。

传播学奠基人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论文中提出过“5w模式”这就是社会信息的一种传播过程。我们每天生活中的热点也是经历了这些过程慢慢的火起来,传播起来。对于受众者的影响,我们从传播学分析对于热点问题的受众者分析得从多角度看待,则从传播学的角度可以把受众者分为:1作为社会群体成员的受众、2作为市场的受众者3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对于第一种受众者对热点的人事物会根据自身的背景以及所属社会团体做出不同的表态。而对于市场的受众者来说,他们会认真的对待以及思考这个事件的因果,抓住热点事件背后的商机,去研发一些受大众所跟随的潮流产品,以获取热点事件给公司集团带来的集体利益。第三者也就是权利主体受众,这就是政府官员、行政人员对于热点事件的看法。他们会从人民群众着手,是要对社会所出现的热点总体进行考察,选择对人民有益或者无害的进行传播。从总体来看都是有益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热点信息的出现是不经发生的,而在大众传播面前,我们的受众也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他们在媒体接触、内容选择、接触和理解上有着某种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社会热点的出现也就是大众所共同认同或者感兴趣的事物,其实这样也能让大众的生活有趣可寻,是社会寻求进步于发展的需要。

网络与新媒体这个专业与大众传播密不可分,我们本就是利用网络媒介进行传播,所以大众传播这堂课我们必须要掌握好,并运用到其他的学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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